发布日期:2025-10-28 浏览次数:
足彩,体彩,彩票,体育彩票,足球彩票,彩票合买,竞彩,快三,时时彩,六合彩物茂乡人民政府是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能,负责国家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国家基层政权机关,主要职能是
一是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
二是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计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牧民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三是维护稳定。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尖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开展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是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震减灾、抗旱应急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
五是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经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元谋县物茂乡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元谋县物茂乡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一)抓投资、稳增长,经济运行态势稳进提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步提升招商质效,持续优化投资结构,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一是经济运行稳中向好。1-9月,全乡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7703万元,同比增长0.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成功入库23个,完成投资32706万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50万元,占年度任务的78.7%;完成财政收入1636.13万元,同比增长10.27%,占年度任务的91.8%,经济运行整体态势稳健。二是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坚持赴外招商“走出去”、优化环境“引进来”,不断推动招商引资量增质升,成功引入云南滇石成金农业有限公司等一批公司落地投资,持续壮大乡级经济实力。1-9月,全乡入库招商引资项目10个,完成投资1.44亿元(全部为省外投资),占年度目标的68.57%。
(二)兴产业、强动能,特色优势产业提档升级。坚持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一是现代农业提质增效。聚力做优有机菜、做强特色果、培育雪茄烟、发展制繁种,加快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全乡种植有机蔬菜2264亩、绿色蔬菜3.8万亩,新增认定9个以上国家级有机蔬菜品种,种植凤梨释迦、牛油果、小枣等热区特色高端水果1.3万亩;培育高品质雪茄烟300亩,实现亩均产值7500元;发展花椰菜、一串红等制繁种918亩,工厂化育苗基地年育苗达5974.4万株;培植发展30亩以上规模种植基地130家,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4%以上。扎实开展耕地保护工作,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万元,耕地地力补贴138.76万元;完成水旱稻育秧面积2000亩,种植水稻5500亩、玉米13400亩、豆类300亩、蔬菜17351亩,全年粮食总产量8350万吨以上,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二是光伏产业势头强劲。全力做好光伏项目建设协调服务保障工作,加快推动以光伏为主线的绿色能源产业发展。全乡光伏新能源项目已建成5个,装机规模达288.05千瓦MW;在建项目4个,装机规模610兆MW;实施光伏提水惠民工程,有效解决了2938亩耕地用水问题。三是文旅产业上新台阶。成功举办首届和美乡村篮球比赛(村BA)、迎新春文艺晚会等活动7场次,培训文艺骨干和文化传承人85人次;土林景区年内累计接待游客达30万人次,实现景区总收入1000万元;持续优化芝麻基地,成功打造土榨红糖、甘蔗渣酿酒等特色农副产品,农文康旅融合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三)补短板、增颜值,助推“千万工程”加力提速。坚持以绿色为发展底色,持续推广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一是基建设施提速跃升。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9个,完成投资1333.53万元。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抓手,铺设土林街至多克村桥头柏油路2.14公里,新增农村公路养护里程0.7公里,完成破损公路肩除草、沥青补缝、碎石铺垫等养护工作。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垃圾革命、污水革命,全乡无害化厕所覆盖率、垃圾收集设施覆盖率、污水治理率分别达85%、100%、92.3%。二是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扎实推进中央第三轮、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整改15个,按序时进度推进8个。严格落实“河长制”,积极开展“清河行动”“清四乱”等专项治理,累计清理河道26公里,清理各类垃圾、杂物60余吨。持续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推进秸秆肥料化和饲料化,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3.21%。有序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新建农膜回收企业和网点2个,地膜资源化再利用率、无害化处理率分别为75.3%、24.7%,棚膜回收处理率达99.5%。认真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捕鱼行为,查处非法捕捞1起,收缴违法渔具4件。三是乡村面貌展现新颜。扎实开展违规构筑物专项整治,遏制私搭乱建、违法占耕建房等行为,依法乱占耕地违法建筑物20余宗,整治、销号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12栋,有效遏制违法占耕、未批先建势头。深入推进“绿美元谋”建设,完成绿美村庄示范村组建设24个,创建“绿美庭院”示范户702户;积极开展“植绿补绿”行动,组织义务植树募捐8400元,累计完成义务植树5.5万株,森林覆盖率达19.81%,村庄整洁度、宜居感全面提升。
(四)办实事、增福祉,民生幸福指数稳步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民生重点领域,全面夯实安全发展基础,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乡村振兴成效显著。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雨露计划”教育帮扶资金1.8万元,完成656户“新六类对象”低收入群体房屋动态监测,发放创业贷款、小额信贷380万元,脱贫户劳动力转移就业460人,全年未发生因病因灾返贫情况。二是社会保障坚强有力。加大困难群众、特殊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发放各类补助534.89万元。狠抓教育质量,推进竹棚完小撤并,完善宿舍厕所、生活用水等基础设施,物茂小学、中学年度成绩分为位列全县第一、坝区第二。健全基础设施,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完成老年人体检1424人、心脑血管筛查3286人,签约家庭医生2842人。全乡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3.9%、88.87%,覆盖范围更广受益群体更多。三是基层治理扎实有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4+2”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62件。坚持执法为民,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违法建筑清理治理等行动,为农民工追回工资59.5万元,土地卫片执法整改率、林业行政执法案件办结率分别达128.01%、77.14%。四是安全生产纵深推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督导检查70余次,发现隐患问题161个,已整改完成140个。狠抓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季度督导工作,确保135家包保主体全覆盖,全年自检自查发现问题76个,全部完成整改。抓牢防汛抗旱工作,常态化排查小型水库6座、小坝塘56个、重点河渠7条。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五)优服务、提效能,政府自身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转变职能、提升效能、改进作风。一是依法行政走深走实。坚持法治思维不动摇,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线%。全力提升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执法能力,新增8人考取行政执法证,全乡持证人员达46人。 提高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条,依法依规公开政务信息。二是行政效能持续提升。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立“一簿三单”督查督办制度,杜绝以会议落实工作情况,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完成乡便民服务中心提升改造,规范设置政务服务办事窗口,全年受理各类公共服务事项5377件,受理“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事项204件,办结率均达100%,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三是清廉建设不断深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认真抓好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高效办理12345热线件,始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擦亮“有机蔬菜之乡”名片。坚定不移实施绿色有机蔬菜产业发展之路,以“芸岭鲜生”等有机蔬菜品牌为示范,引导全乡万亩蔬菜向绿色、有机、高端化发展,带动全乡发展绿色有机蔬菜3.8万亩,人均2.4亩,促进群众增收3.3亿元。2024年新增认定9个以上国家级有机蔬菜品种。
(二)赋能“光伏能源之乡”品牌。抢抓发展新能源光伏产业的先机,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建立专班跟踪问效,做到政策第一时间传达,矛盾第一时间调解,诉求第一时间解答,完成5个项目10个村7400亩林地流转,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33.2万元。
(三)创新“一簿三单”工作制度。构建“党委+政府+纪委”联合督促督办工作格局,综合运用提醒谈话、书面检查、通报问责等方式压实工作责任,发出“提醒单”3 份、“交办单”1份、“督办单”4份,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线人次,快速推进任务完成3件,以表扬、批评等作为绩效评价加分、扣分依据,激发干部职工队伍内生动力。
元谋县物茂乡2024年度收入合计41465796.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971306.39元,占总收入的98.81%;没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94490.1元,占总收入的1.1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091249.83元,增长32.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596759.73元,增长30.59%;没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494490.1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基本竣工验收结算,资金基本支出完毕;财政安排本单位的其他收入增加。
元谋县物茂乡2024年度支出合计40971306.39元。其中:基本支出11906735.03元,占总支出的28.71%;项目支出29559061.46元,占总支出的71.29%;没有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939213.78元,增长31.5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2532.51元,增长4.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乡新增人员4人,人员经费增加;本年度项目基本竣工验收,资金基本支出完毕。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物茂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06735.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089465.13元,占基本支出的93.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7269.9元,占基本支出的7.37%。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物茂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559061.4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物茂乡基层人大各项经费159538元,主要用于保障物茂乡2024年各村委会人大代表活动会议费、乡人大日常办公费用所需支出。
3.四个一改革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工作专项经费100000元,用于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建设。
4.物茂乡2024年“八一慰问”经费2400元,用于慰问义务兵家属及出国民兵。
5.物茂乡内部控制重点建设单位工作经费12500元,用于单位内部控制重点建设。
8.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31910元,用于保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常开展。
9.“清廉楚雄”建设经费39658元,用于保障乡纪委日常工作开展所需支出。
10.物茂乡招商引资目标考核激励奖补经费15000元,用于保障物茂乡招商引资工作正常开展。
13.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19980元,用于保障普法强基宣传工作及综治维稳工作。
14.物茂乡原大队干部生活补助经费3099元,用于保障原大队干部补助及水利伤残民工补助。
15.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经费5000元,用于保障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
19.物茂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资金96000元,用于回塘村、凹鲊新村、夜祖村、元永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
20.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140000元,用于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21.元谋县物茂光伏电站(55万瓦)项目塔基征地补偿资金284378.22元,用于发放物茂光伏电站(55万瓦)项目塔基征地补助。
23.2024年第一期烟叶扶持资金100000元,用于第一期烟叶扶持抗旱备耕项目建设。
24.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60000元,用于乡村肉牛养殖技术培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5.物茂乡烤烟工作资金70298.54元,用于保障烤烟日常工作正常进行。
26.2024年楚雄州“千万工程”乡村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250000元,用于“千万工程”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27.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726939.06元,用于发放护林员补助。
28.元谋县物茂乡省级抗旱救灾工程资金208000元,用于保障相关抗旱事宜正常开展。
29.物茂乡小山村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30000元,用于物茂乡小山村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30.罗兴村委会罗兴下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元,用于罗兴村委会罗兴下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建设。
31.芝麻村委会国兴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资金400000元,用于芝麻村委会国兴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
32.物茂乡2024年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资金433500元,用于物茂新村、小河村、腊居村、王告村、大雷宰村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建设。
33.物茂乡虎溪村委会饮水工程提升改造资金49800元,用于物茂乡虎溪村委会饮水工程提升改造项目建设。
34.物茂乡虎溪村委会雷稿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资金88500元,用于物茂乡虎溪村委会雷稿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
35.物茂乡多竹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资金231300元,用于物茂乡多竹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建设。
36.物茂乡中央财政衔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专项资金1936500元,用于永红村、大物茂村、小物茂村、云峰大村、云峰小村、国兴村、莲花村、金沙坪村、多克村、橄榄村、湾保村、洒拉木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
37.物茂乡物茂村委会农业设施建设项目资金7000000元,用于物茂乡物茂村委会农业设施建设项目及蔬菜种植提质示范基地项目建设。
38.芝麻村委会国兴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资金600000元,用于芝麻村委会国兴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建设。
39.物茂乡物茂村委会产业发展提水灌溉项目资金3680000元,用于物茂乡物茂村委会产业发展提水灌溉项目建设。
40.物茂乡虎溪村委会农业产业配套管道工程建设项目资金477000元,用于物茂乡虎溪村委会农业产业配套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建设。
41.物茂乡2024年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性培训项目经费30000元,用于物茂乡2024年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性培训项目。
42.省级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资金155200元,用于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
43.物茂乡2024年乡村公益岗位补助资金240000元,用于发放乡村公益岗位补助。
44.驻村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经费60000元,用于保障驻村工作顺利开展。
45.物茂乡湾保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850000元,用于物茂乡湾保村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
46.罗兴村委会便民服务休闲场所建设缺口资金50000元,用于罗兴村委会便民服务休闲场所建设。
47.凹鲊村委会污水管网工程项目资金50000元,用于凹鲊村委会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建设。
48.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326538.45元,用于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养护项目。
49.物茂乡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奖补资金93193.84元,用于物茂乡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
50..物茂乡芝麻土地整治项目资金5809083.98元,用于开展物茂乡芝麻土地整治项目。
51.物茂乡土地开发治理项目管护经费1933555.27元,用于物茂乡土地开发治理项目管护。
53.物茂乡2024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20元,用于发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
54.2024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150000元,用于保障防汛应急救灾相关事宜顺利开展。
55.物茂乡2024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资金4000元,用于发放困难群体火化补助。
56.2023年省级第二批彩票公益经费390000元,用于芝麻村委会、虎溪村委会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
57.2023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第二批)项目资金100000元,用于雷稿村乡村项目建设。
58.元谋县物茂乡物茂村委会德大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150000元,用于德大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项目建设。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68098.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82%,完成年初预算的97.09%。主要用于机关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修理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为机关提供后勤保障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调出7人,调入1人,新招4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保障乡镇武装工作顺利开展。
4.公共安全(类)支出199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保障普法强基宣传工作及综治维稳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26909.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9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群众文化机构运转。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92351.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1%,完成年初预算的161.06%。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退休人员的抚恤金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及离退休人数变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数正常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44367.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6%。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变动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正常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3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资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84378.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物茂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塔基征地补偿资金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月考核奖励工作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塔基征地补偿资金等项目资金。
12.农林水(类)支出22640638.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6%,完成年初预算的578.28%。主要用于烟叶扶持工作、发放护林员补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等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及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等项目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26538.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9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公路养护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公路养护资金。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835833.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25%,完成年初预算的7042.89%。主要用于土地整治项目及土地开发治理项目管护等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土地整治项目及土地开发治理项目管护等项目资金。
19.住房保障支出6654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4%,完成年初预算的96.17%。主要用于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变动及公积金基数正常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12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发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6%,完成年初预算的59.36%。主要用于防汛应急救灾及自然灾害救灾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随着防灾减灾工程(如水库加固、城市排水系统改造)和预警体系的完善,灾害发生的频率和造成的损失可能降低,从而减少了相关支出需求。
23.其他(类)支出64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发放困难群体火化补助资金、农村日间照料中心项目资金及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农村日间照料中心项目资金及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57元,决算为518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2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132元,下降33.5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元,决算为4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7.1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57元,决算为1182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81%,完成年初预算的69.3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000元,下降3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132元,下降34.1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82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132元,下降34.1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我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57元,支出决算为518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2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132元,下降33.5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元,决算为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54元,决算为118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3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二是公务接待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比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比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000元,下降3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26132元,下降33.5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82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6132元,下降33.5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二是公务接待减少。。
2.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保障机要通讯、应急处理、接待调研所需车辆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有关单位到我乡开展年度人居环境考核、招商引资、调研等相关工作。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我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5005.78元,比上年减少37078.12元,下降6.2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压缩经费支出,二是公务用车运维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8110.3元,电费54000元,差旅费17299元,会议费8520元,公务接待费11823元,劳务费56700元,委托业务费25000.2元,工会费48953.2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34600元,
截至2024年末,我部门资产总额134348108.24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8873524.2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457249元(净值),其他资产120017334.9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210061.5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953.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接收由元谋县水务局划拨山区水库及水土保持工程。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1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1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